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这种创新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在发生,比如在信贷业务领域,银行利用互联网上搜索引擎(search engine)软件,为客户提供适合其个人需要的消费信贷、房屋抵押信贷、**信贷、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在支付业务项域,新出现的电子账单呈递支付业务(ebpp,electronic bill presentment&payment)通过整合信息系统来管理各式账单(保险单据、账单、抵押单据、**单据等)。在资本市场上,电子通讯网络(ecns,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为市场参与提供了一个可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交换信息和进行金融交易的**,有了ecns,买方和卖方可以通过计算机相互通讯来寻找交易的对象,从而有效地消除了经纪人和交易商等传统的金融中介,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因此,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就成了网络金融时代监管的新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