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是简单的“you can you up”的问题,很多朋友都认为,谁理财能力强就给谁,但夫妻相处不是这样子的,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过来人劝诫“第一条,老婆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果老婆错了请参照第一条”。谁掌握财政大权?通常谁占据家庭主导地位,谁就拥有财政大权啦。至于理财收益高低,即便理财能力差一倍,3%和6%的差异,一百万每年也不过3万的差异,如果你有 100万现金,你愿意为了三万块一家人吵吵闹闹过一年么?至少我没这个兴趣。何况了,高收益伴随的通常是高风险。而另一个方面,为了家庭和谐,掌握财政大权的那一位,最基本的能力是不乱花钱(比如随意买),不乱亏钱(比如**博之类),只要这个条件满足,其实,谁掌握财政大权,真的无所谓。所以,我个人的建议就是,以家庭和谐为前提,谁掌握财政大权争议最小,那就谁掌握。谁忍受痛苦能力越低,谁放弃财权。和家里谁打扫卫生一个道理,谁先受不了脏乱差谁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