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怎么办-上岸部落帮你协商停息挂账、分期还款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到底合法吗?

  • 2024-05-17 22:43:34
  • 提问者: 负债人
匿名 2024-05-17 22:43:34
最佳回答
关于企业之间的借贷,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并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最高人民**1990年颁布的《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有清晰的界定,其第4条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1996年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21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由此可见,对于企业之间的、以营利为目的放贷行为,法律原则上不予支持,即不予司法保护,发生纠纷时,**可以认定借贷合同无效。1996年《最高人民**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也规定,“企业有关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这里所指的“有关金融法规”,当时并不明确,实践中实际上就是指《贷款通则》,别无其他“金融法规”。但是,《贷款通则》有关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是说“不得违反**规定办理”,也并非“一律不得”;另外“**规定”是什么规定,从目前看并不明确。在研究修改《贷款通则》过程中,各方面分歧意见比较大,但多数意见建议废止这一规定。由此可见,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对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法律并不强制禁止;“金融法规”体现为有条件的禁止;但是,一旦发生纠纷,**根据具体情节,可以判定借贷合同无效,对此类借贷行为不予司法保护。也就是说,对这类行为,法律奉行“不禁止、不保护”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近年由于企业之间借贷活动大量增加,司法机关对企业之间借贷关系合法性的认识已经发生变化。

协商案例

类似问答

关于九子财经

九子财经为众多负债者发声,自2018年成立以来,通过曝光、投诉、维权、起诉的方式为众多负债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利息计算器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九子财经”,回复“计算器”即可出现网贷利息结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