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据新闻晨报报道,一女子到江西吉安一家餐馆吃饭时怒不可遏。同一天,一位女士和一位朋友从酒店点了一只活龙虾。为了防止被调包,女子做了个记号:偷偷掰下一半龙虾腿。
然而,当龙虾准备好并端上桌时,断掉的龙虾腿实际上又“长”回来了。怀疑被掉包,女子随后拿出证据理论。但是,酒店服务员否认了。
网友:一个“老戏骨”的腿就这样断了。
对此,有律师表示,店家私自更换了顾客的龙虾。从法律角度来说,很明显该店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5条规定,经营者以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