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今年因疫情无法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将不会逾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对政策,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予处罚,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11月20日晚,在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45场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杨栗也表示,对于因新冠肺炎感染已住院或隔离,或因疫情暂停或失业失去收入来源的幸存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协商,采取延迟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偿还本金等合理方式,灵活调整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