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拍牌条件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应满足:
二、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本《竞价指引》第四条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扩展资料: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中关于增量指标资格要求描述的条款如下:
1、 第十六条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需全部满足):
(一)住所地在本市;
(二)持有有效**明和有效机动车**;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两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2、 第十四条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
(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或者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在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3亿元,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门的核实凭证;
(四)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在本市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者新开工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且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门的核实凭证。
3、 第五十七条 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被盗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一)取得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
(二)在**机关立案,并于2012年7月1日以后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登记为“被盗抢”状态;
(三)被盗抢车辆在办理被盗抢登记业务前,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中没有达到报废标准记;
(四)未以被盗抢车辆名义申请取得指标,若已以被盗抢车辆名义提出增量指标申请且未取得指标的,应当先行退出增量指标申请;
(五)书面承诺被盗抢车辆被追回后,放弃因车辆被盗抢取得的指标,或者在使用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变更登记,并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上述第(五)项规定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变更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竞价指引
参考资料来与:百科-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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