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学试剂有效期的一般规定:
1、所用试剂的纯度应在分析纯以上,实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1992中**水的规格。
2、在常温(15℃~25℃)下,贮存期和有效期内,液体试剂出现浑浊、沉淀或颜色变化等异常现象时,应重新制备、采购;固体试剂出现吸潮、变色、锈蚀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3、标准中所用溶液以(%)表示的均指质量分数,只有乙醇(95%)中的(%)为体积分数。
扩展资料:
化学试剂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会受到温度、光辐照、空气和水份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潮解、霉素、变色、聚合、氧化、挥发、升华和分解等物理化学变化,使其失效而无法使用。
因此要采用合理的包装,适当的贮存条件和运输方式,保证化学试剂在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变质。对一些对贮存和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有些化学试剂有一定的保质期,使用时一定要注意。
化学试剂的有效期随着化学品的化学性质的改变,有着很大的区别。一般情况下,化学性质稳定的物质,保存有效期就越长,保存条件也简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 - 化学试剂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 - 进口化学试剂统一管理和供应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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