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申请公租房区分户籍,具体如下: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市无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不超过3010元)。
4.低保户:有承租能力者,未享受过廉租房。
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
(一)申请人员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本市无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不超过3010元)。
4.呼市居住两年以上,工作相对稳定,达一年以上。
扩展资料:
办理材料:
一、本市户籍:
1、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本人及家庭共同居住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说明)
5、低保户:低保证原件、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二、非本市户籍:
1.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本人及家庭共同居住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说明);
5. 呼市连续缴纳社保两年证明或公积金证明。
参考资料:呼和浩特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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