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是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八旗制度是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创立,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军。 1、八旗满洲的由来: 生活在东北地区的女真族人,在明朝时期,由女真民族首领努尔哈赤统率,逐渐强大,于1616年建立了后金国。努尔哈赤把自己属下的部民,按旗编制组成**,先是四旗,即四种颜色的旗子。后来,人数增多,变为八旗,这便是八旗的由来。满族人都编入旗内,都称为旗民,也称为在旗的。由于满族全部编入旗下,所以,便出现了凡满人都是旗人之说。 2、组织形式: 清朝八旗旗主印玺 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意为大箭;额真,又称厄真,意为主。满语:niru i ejen)。规定每300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队),设甲喇额真(参领)(jalan i ejen)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都统、旗主)(gūsa i ejen)一人,副职一人,称为左右梅勒额真(副都统)(meiren i jang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