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的费用属于劳务费,可根据各个地方交易服务中心有相关规定执行或取决于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由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数额按当地情况定。
《招标投标法》37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应为专家库随机抽取。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4、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参考资料来源:**招标投标协会-专家劳务报酬由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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