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大绿本丢了,是可以补办的,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材料就可以补办,如车主**、行车证、机动车的**等等。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书。
启用**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书。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20210311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