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钱,不扣分。
超过15天就会产生滞纳金,一天百分之三,最多不会超过罚款金额。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修订)》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订)》
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参考资料:****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修订)
****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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