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
考试结束后,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机动车**申请表》原件。申请人的**明复印件。《身体条件证明》原件。考试成绩表原件。《准考证明》原件。经驾校培训的,还需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原件。
受理岗复核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收回《准考证明》,确认核查结果,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1个工作日内,确定机动车**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机动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考试要求规定:
1、申请办理机动车**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对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驾驶人考试、**核发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3、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机动车**业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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