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不给立案的给不立案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转报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扩展资料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
下列案件在本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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