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1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2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t,除驾驶员座位外,乘客座位超过8个的载客车辆。
m3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5t的载客车
n1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载货车辆。
n2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超过3.5t,但不超过12t的载货车辆。
n3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或有3个车轮,且厂定最大总质量>12t的载货车
国际标准化组织**o/tc22负责道路车辆标准的制定与管理,国际标准中只有车辆术语标准而没有分类标准,**o 3833:1977《道路车辆 类型 术语和定义》成为所有国际标准制定中车辆名称共同遵循的标准,**o标准在术语的使用方面做得非常规范,基本上不存在不同的标准中出现概念相同的不同的术语或术语相同概念不同的情况。
在**o 3833术语标准中,标准的层次划分清楚。
道路车辆分为汽车、挂车、汽车列车、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在汽车中分为乘用车、客车、商用车、专用车、全挂牵引车、半挂牵引车。然后在每一类下以车辆的结构或用途给出不同类型的车辆名称。
扩展资料:
车辆“型式认证”基本采用法规中的车辆分类。主要分为:
①m类即载客四轮车,依据车辆载客人数以及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m1、m2、m3三类。
②n类即载货车辆,依据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n1、n2、n3三类。
③o类即挂车,依据车辆最大设计总质量分为o1、o2、o3、04四类。
④l类即两轮或三轮车辆,依据发动机排量、车速及功率分为l1、l2、l3、l4、l5、l6、l7七类。
⑤g类即越野车,g类车不是单独的一类,是m、n类中的一种。欧洲各国车辆注册因各国关注的对象不同,而车辆分类不同。车辆类型术语名称欧洲各国如德国、法国的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相同。
德国与汽车相关的,不论是标准还是学术研究,车辆术语统一采用德国**标准din70010《汽车、汽车列车及挂车的定义》。该标准参照**o3833-1977制定,标准内容基本与**o3833一致,但从标准结构上与**o3833修订草案更接近。
参考资料:百科-车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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