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规定: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国籍:
一、**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四条规定:
**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第八条
申请加入**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国籍;被批准加入**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国籍。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局,在国外为**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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