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根据《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学习**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扩展资料:
科目二考试注意事项
一、上车后迅速调整好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一切准备就绪后验证指纹,根据语音提示进入相应的考道考试。
二、每次进入下一考试项目前,先确认是否还有车辆在前方考试,如果前方项目有车辆正在考试,必须在该项目黄色线前停车等候,不得进入。
三、考试时有两次机会,要求每次机会五个项目都要合格,如果有一项不合格,则五个项目都要重考。如果第一次机会考试不合格,接着就进行第二次考试,考试流程跟第一次相同,而且是同一辆车、同一条考道,须重新验证指纹。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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