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北京验车的注意事项:
1、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3、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局**交通管理局-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车检(包括受托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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