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第一套人民币(the first series of rmb) 面额过大等不足,提高印制质量,进一步健全**货币制度,1955年2月21日,**发布命令,决定由**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the second series of rmb),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是在第一套人民币的基础上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的。当时已消除战争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日益活跃,市场物价稳定。**财政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连续几年收大于支,**商品库存、黄金储备也连年增加,货币制度相应巩固和健全,一个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已建立起来。由于**连续多年的通货膨胀遗留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第一套人民币的面额较大(最大为5万元),而且单位价值较低,在流通和计算时,以万元为单位,不利于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大不方便。另外,由于受当时物质条件和技术条件的限制,第一套人民币的纸张质量较差,券别种类繁多(62种),文字说明单一,票面破损较严重。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1955年3月1日公布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共10种。1964年4月14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收回三种人民币票券的通告》,决定从1964年4月15日开始限期收回**代印的1953年版的3元、5元和10元纸币,1964年5月15日停止收兑和流通使用。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