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的详细情况。
usc**,设立了eb- 5方案,以鼓励外国人投资美国企业,国会在1992年建立了区域中心试点计划(“计划")。自此,正式批准允许合格的申请人申请成立区域中心。一个区域中心,就是一家民营企业,一个公司或一个地区性**机构所组织的在指定地区内的特定项目。美国的区域中心的方案在许多方面都借鉴了,英国,加拿大,等国成功的方案。当usc** 批准了一个投资**区域中心,想通过投资**拿绿卡的投资者必须在区域中心投资($1,000,000美元, 在某些地区投资标准为$500,000美元)。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要求不是直接创造,也可以是间接创造。投资**申请者首先申请有条件绿卡,有效期为两年。一旦申请得到批准,投资者和家人立刻就可以成为持有者。此后还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每年有10,000个投资**的绿卡名额,投资**区域中心占有其中的5,000个。这个计划目前还不是永久计划,每隔几年国会就要续批一次,到目前已经续批多次了,最新一次批准至2012年的9月30日。所以,请有意申请的投资者尽快提交申请。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