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咋登录

阿福 2024-05-22 17:37:51
最佳回答
非法集资: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相关分类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最近的变化: 利用**进行集资活动。(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常见的是:以**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的形式集资;(6)利用**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例如,**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三大新特征河北发生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13起中,都是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具有三大新特征: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产业政策、支持非法集资近30亿原东华董事长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种植、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合同**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文章,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主要手段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1998年7月29日)规定:“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债券等形式进行有偿集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发行计划,不得擅自设立或批准发行计划外券种。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对上述《实施方案》进行严格解释,在现阶段我国住房抵押证券操作,在明确具体的规定**之前,很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涉嫌非法集资。再如,1998年10月6日**《关于对拟发行上市企业改制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规定“先改制后发行”规则之后,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或类似股票的“股权卡”方式募集设立公司的行为同样涉嫌非法集资。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这是非法集资案件比较常见的案型,主要是非法集资者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债权凭证,承诺到期偿付高额回报方式进行集资。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1993年4月22日《**办公厅关于立即停止利用发行会员证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发布之后,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会员证发行一律属于非法集资,直到1998年11月11日,**人民银行、**工商局发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会员卡发行和交易的批准程序之后,按照该《试行办法》办理批准程序的会员卡发行才不属于非法集资。皖北非法集资案频发高额回报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建设部《关于不得给一个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94)建房管字第09号)规定,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一平方米产权证书的行为,违反我国集资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集资。2001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明确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未按法律规定批准设立基金会、互助会、储金会、农村救灾扶贫储金会、“标会”等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存款等,对此,**人民银行《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审批程序和业务许可范围等方面的规定。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如河南百花集团以与社会公众签订“连锁营销协议书”形式非法集资,又如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商品房销售中的返本销售非法集资。7、以发行**或变相发行**的形式集资。《**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1991年12月9日)规定:“发行**的批准权集中在**。需发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和**有关部门,应提前半年向**人民银行报送发行计划及发行办法,经人民银行审查后,报**批准。”**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1999年1月25日)规定下属行为属于非法集资:“(一)以有奖销售为名,变相发行**的;(二)私人擅自发行与销售**的;(三)在境内发行境外**的;(四)以**方式发行**的。”8、利用**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关于禁止**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明确禁止企业采取**经营方式,同时明文禁止如下变相**方式:“(一)将**由公开转入地下的;(二)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的; (三)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的;(四)采取会员卡、**、**、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和变相**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五)其他**和变相**的行为。”**工商局、**部、**人民银行2000年2月17日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和变相**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又明确认定了数种变相**行为为非法经营行为。皮包公司非法集资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998年左右部分地区出现以开发“果园”、“庄园”的名义非法集资的现象,如某果园开发公司通过宣传“只要投入7800元,拥有50年私人果园,33株龙眼树”进行非法集资,针对上述违法现象,**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1999〕39号)明文禁止利用土地开发进行非法集资,并规定:“农林开发用地必须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明确规划要求和转让、转租的限定条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分割转让、转租。”**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农林开发项目信贷管理,严禁利用土地开发和土地转让名义非法集资的通知》(银发〔1999〕254号)也有相关禁止性规定。以上是**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明文归纳的若干种非法集资案型。11、教育储备金。前一阶段,各地民办学校大量采取教育储备金的教育收费方式,即要求学生(家庭)一次性缴纳一笔大额资金(10~30万),称为“教育储备金”,学校同时承诺学生在校期间毋须再交纳其它费用,并且在学生离校时可原数返还所缴“教育储备金”。随着番禺、湖南、武汉等地先后爆发巨额教育储备金无法返还学生家长的案件,各地**向后**政策禁止民办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教育储备金,如广东省教育厅粤教策(1999)2号文件等。在此之前,**教委1991年5月3日发布的《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第9条规定:“集资办学应贯彻自愿、量力和群众受益的原则,按地方人民**的有关规定进行。中小学校不得自行向群众和社会硬性摊派费用,也不得向学生征收集资费。”《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7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因此,民办学校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即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的,应认定为非法集资。12、地方**发行或变相发行地方**债权。《预算法》第28条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另有规定外,地方**不得发行地方**债券”。因此,《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业务实施方案》中明确禁止上述非法集资行为。13、以“招商”名义从事非法集资。**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企业以招商等名义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工商企字[1998]第272号)规定坚决查处企业借“招商”名义非法集资,并且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规定核定企业经营范围,不得核定“招商”以及类似的不规范用语。”非法证券为揭露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股票,是指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公开、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变相公开发行股票是指未依法报经**核准,采用广告、公告、电话、信函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以及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的行为。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经**批准,股**后,公司股东不得超过200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的行为也是变相发行股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是指未经**批准的机构和个人从事的证券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表现形式主要有: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或各类基金份额,谎称这些证券将在海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兜售所谓原始股或基金份额;以所谓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国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甚至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的名义,未经**批准,非法向社会公众推销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证券投资为名,**群众钱财。浙江丽水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社会公众可从两方面来识别非法证券活动:一是从证券的发行方式识别,无论是股权(股票)、债券还是基金,其发行方式是不是采取了前面提到的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采取了这种方式,就要看是否取得**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可以判别它是否是非法的行为。二是从发行证券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批准,如果没获批准,就可判别是一种非法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规定,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在**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那些所谓的“原始股”“将在海外上市的股票”及“金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金手指基金”等完全是骗局,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是近两三年出现的现象,其基本运作方式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这种转让与托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风险极大。已经暴露出一些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法行为,并给投资者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这些“**”公司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欺骗手段:一是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是**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林业建设和投资的新模式,欺骗投资者。二是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公司许诺购买林木后将转交或帮助投资者办理由****统一印制的林权证,使投资者相信林木是真实存在的、权益是有保障的,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三是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公司多数在宣传中许诺很高的投资回报率或出材量,甚至宣传投资林业**。而实际上,林木生长受自然条件、品种选择、经营措施、自然灾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在宣传中,向投资者隐瞒投资林业所要承担的风险。四是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负责对投资者购买的林木进行精心管护。实际上,这种承诺是否履行很难监督,有些公司根本没有所谓的专业管护队伍,也没有实施正常的营林和管护措施,林木生长状况也很差。五是宣传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额指标的控制。这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不符。 《森林法》规定,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采伐方式等进行采伐。而一些“**”公司以“谁造谁有”为借口,宣称当事人想采伐就可以采伐,实际上在欺骗投资者。六是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的好感:在重要的商业地段租用高档写字楼作为公司的经营场所,打造具有经营实力的形象;宣称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打造专业性;组建各种类型的监督委员会等,体现投资者对公司的监督权。而实际上,这正是骗局的一部分。河南商丘人大代表**非法集资6.1亿《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其林地使用权,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的使用权可依法转让。除此之外,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尚未制定具体的流转办法,有的省份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可按照地方性法规进行流转。**尊重森林经营者的经营目标,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但在林木采伐上有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按照《森林法》的规定,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采伐林木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包括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文件,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发证权限,在批准的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内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回报诱饵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非法集资犯罪虽经司法机关屡次打击,但近几年来发生的此类案件却不在少数,甚至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记者在跟踪调查中发现,非法集资类犯罪正呈现出四个特点,亟须引起各方关注和防范。 部分地方的非法集资活动名目繁多。以辽宁为例,有种树、养蚂蚁、养鹅、代销食品的,还有投资港口建设、石油开发和投资啤酒生产线的,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媒体广告宣传,利用亲友相互鼓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伪装性和欺骗性。该类违法犯罪活动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又层层控制。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领导道具领导干部为何沦为非法集资“活道具” ,**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成立时,有的官员端坐在**台上;企业周年纪念时,有的官员到会侃侃而谈。官员和企业老板的合影挂满了这些企业办公室的墙壁,官员视察的照片占据了企业宣传册最显要的位置。种种迹象表明,在这些官员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之间,存在着非同一般的利益关系。 新华社发表评论《领导干部谨防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认为“少数领导干部已经沦为非法集资的‘活道具’和‘广告’,暴露出其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然领导干部绝大多数都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但其巨大的广告效应正是这些骗子公司梦寐以求的,客观上起到极大的误导作用”。将这些与非法集资企业打得火热的官员称为“活道具”,可以说一点儿也没有诬陷和贬损他们。这样的“活道具”远非安徽所独有,在其他地方也时有所见,而且,有的官员并不是“无意间”充当了非法集资企业的“道具”———他们既然身为地方官员,无论就其地位、见识而言,还是从获取信息、动用资源的能力看,都不会是轻易上当受骗的“低能儿”,所以,他们不会平白无故赤膊上阵为这些企业呐喊鼓噪,对于自己能够为企业发挥的广告宣传作用,他们一定也有着清醒的意识;他们对群众和社会起到的极大的误导作用,往往也不只是客观的结果,而更可能含有主观的成分。仔细分析起来,某些官员沦为非法集资企业的“活道具”,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官员只是出席企业的会议,参加企业的活动,此外没有更多更深的介入。只要官员在会议上亮了相,在活动中剪了彩,企业就有机会将官员的形象用来进行广告宣传;与此同时,某些官员亮相、剪彩也不会白忙一场,他们会收取少则一两千元、多则上万元的“出场费”。这些官员的身价相较明星大腕或许并不高,但他们将自己的形象就这样“卖”给企业,却十足令人痛心。其二,某些官员不满足于默许非法集资企业将自己的照片挂在墙上招徕生意,而是身体力行参与到非法集资活动中去,与非法集资者一起“**”、“操盘”以牟取暴利。如辽宁省丹东市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一个只有中专文化的护士非法吸纳公众存款1500多万元,警方发现,该案能够发展到如此规模,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少数官员直接参与其中。比上述两种形式更胜一筹的是,一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和**部门不惜透支公权力的公信力,为非法集资的企业进行信誉担保。如安徽省太和县双阳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高达6.4亿元。该案之所以能持续近十年、涉及公众存款户6000余户,关键在于当地一批领导经常到双阳集团视察,为该集团及其负责人戴上一顶又一顶光彩照人的桂冠。在双阳集团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当地**甚至动用财政资金给予资助,从而在社会上产生了更大的欺骗性,使更多群众陷入到骗局之中。4识别方法编辑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一、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二、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5相关建议编辑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印象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 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 非法集资案例
    • 2024-05-22 00:55:30
    • 提问者: 未知
    这个很多呀,
  • 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个人投...
    • 2024-05-22 19:44:22
    • 提问者: 未知
    如果没填完整,可以重新提交。
  • 为什么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注册不了
    • 2024-05-22 07:41:33
    • 提问者: 未知
    具体什么原因,我这边可以正常登陆,或许是本段时间浏览该网的用户过多造成拥堵,建议稍后尝试。
  • 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投资申报信息能不能修改
    • 2024-05-22 22:19:39
    • 提问者: 未知
    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息进正。  一、登记**址: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网站地址:ecidcwc.mps.gov.cn  二、登记期限:2016年2月13日至2016年5月13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购买“e租宝”及“芝麻金融”产品未赎回的投资人。  四、登记内容:投资人的身份信息及投资情况(详见**登记信息项)。  五、登记及核对时效:登记期限结束前,投资人可对登记信行更正和补...
  • 非法集资立案条件有哪些?
    • 2024-05-22 03:06:36
    • 提问者: 未知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3、不能及时清偿或者**的。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 **涉嫌非法集资**对外出借资金怎么定性?是否属于涉案资金?
    • 2024-05-22 06:36:09
    • 提问者: 未知
    **涉嫌非法集资**对外出借资金怎么定性?是否属于涉案资金?属于:-出借,集资,定性,涉案
  • **部对“e租宝”案件投资人开放信息登记问题
    • 2024-05-22 14:42:52
    • 提问者: 未知
    我只知道网上登记的信息,至于账号密码忘记了我不是太清楚怎么解决,建议你在网站上咨询一下。
  • 从何时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 2024-05-22 14:39:28
    • 提问者: 未知
    这个没有限制说每个月必须那个时间段可以去申请备案,只要你符合要求,准备好材料,随时都可以的,转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你参照下最新出来的公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圆汇金融投资mt4怎么登录后台?
    • 2024-05-22 00:21:58
    • 提问者: 未知
    到圆汇金融官网下载登录,这个可以问圆汇金融客服。
  • 最高人民**立案登记解读
    • 2024-05-22 15:48:03
    • 提问者: 未知
    涉及危害****和领土完整的;...尹艳荣律师,法学学士,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合伙人股权设计、股权激励、投融资法律服务、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人力...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