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年的时候,有一个人因为股市代理,**我的前夫,给他在股市中亏了钱,要现金赔偿,后来我们离婚了,不知道前夫的去向,现在,到了2007年的今天,这个人向**追加我位被执行人,让我3日内出庭,逾期视为对证据没有异议。

?花 少 2024-05-06 04: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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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发生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应是你们夫妻的共.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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