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准备结婚了,发现两人不和,时常矛盾后,女方要求分手。是否女方是责任方,而男方是被害方,男方要求归还谈恋爱时送的礼品,并且著名一定要以现金形式归还,不接受还东西。但这些也不是女方要求他送的,是他自己说要买给女方的,也没说借的或者暂时给你的,说好了是买给女方的。现在却要以现金的方式让女方必须拿出相应的金钱说是我们女方提出分手对他们的补偿!所以我们女方就是过失的一方吗?必须全额赔偿他们以金钱吗?我们为他们花的钱也只能被当看不见吗?这中间女方的权益就因为先说了分手而的不到任何保障还要任由男方要多少给多少吗?

艾米儿?? 2024-05-27 06: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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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大额彩礼的话,平时礼尚往来没有依据要求返还. 咨询时间:2014-08-16 19:12:02 江苏-苏州 婚姻家庭 结婚 矛盾 当前在线律师:,咨询律师免费,3~15分钟获得解答!紧急咨询 ...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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