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侯实行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休假胡
把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列为法定休假日是2008年开始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于1949年12月23日由**(当时叫政务院)发布。放假的节日分为两类: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l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14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人民**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经过数次修改,主要是针对第一类节假日。其中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传统节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节日。其它的几次修改主要是放假时间及公休日借休的调整。2007年的修改将**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10天增加到11天。其中“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清明、端午、中秋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从2008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行。所以目前第一类节假日从4个增加到7个,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第二类节假日无改变。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