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应该经股东大会通过,是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吗?

陈老师? 2024-05-28 0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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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可转债并不是属于这个范围,不是特别决议。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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