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士家属抚恤金的问题

HYN- 2024-05-12 19:33:25
最佳回答
申报范围: 1、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2、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的; 3、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 4、因维护社会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 5、因执行军事、**、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6、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维护**和人民利益,被犯罪分子杀害或报复杀害的; 7、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 办理程序:1、县(市)区民政局首先审查追认烈士申请材料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写出调查报告、请示材料报同级人民**。本级**研究同意后向上级**写出请示,全部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核; 2、市民政局审核全部追认烈士申请材料,对符合追烈的报市**研究同意后,向省**写出请示,全部材料报省民政厅审核;3、省民政厅审核后报省**,经省**批准为**烈士的,由各县(市)区按规定做好抚恤工作。 所需资料: 1、请示报告。家属写出书面申请,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无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向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追认烈士申请; 2、牺牲情况的调查证明材料; 3、为维护**和人民利益与歹徒搏斗遇害的,附**机关对凶手的审讯记录、裁定书及有关调查材料; 4、英模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 5、各级**关于追认烈士的请示; 6、填写烈士呈报表(一式三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13号 >>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413号 现公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民** 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和地方各级人民**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死亡抚恤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 (五)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团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人民**总**部批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团级以上单位**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机关确认。 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 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现役军人病故,由**团级以上单位**机关确认。 第十一条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人病故证明书》。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三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十四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五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第十六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门会同****门规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十八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第十九条 现役军人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在其被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又经法定程序撤销对其死亡宣告的,由原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取消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者病故军人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有关证件,终止其家属原享受的抚恤待遇。 第三章 残疾抚恤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第二十一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门、**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第二十三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级以上单位**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级以上单位**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第二十四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第二十五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二十六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门会同****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十七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二十九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门负责解决。 第四章 优待 第三十一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三十二条 **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门会同****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三条 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四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五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 第三十六条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七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门会同**教育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十九条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门、人事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第四十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一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规定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二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第四十三条 **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截留、私分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由上一级人民****门、**有关部门责令追回。 第四十五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二)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四)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四十六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第四十八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适用于**人民****部队。 第五十条 **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同时废止。(完)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 美军士兵阵亡后,家属会得到多少抚恤金?
    • 2024-05-12 20:25:41
    • 提问者: 未知
    美军士兵阵亡后,家属会得到多少抚恤金?无可争辩的事实:美国新任**一旦正式登上**宝座,总是喜欢在自已的**任期内要发起一场或大或小的对外的局部战争,这几乎成:-抚恤金,阵亡,美军,...
  • **关于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抚恤问题的通知
    • 2024-05-12 15:05:59
    • 提问者: 未知
    最近,一些地方的**门要求对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为此,通知如下:一、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乘坐车、船、飞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或因公外出(包括上下班途中)为车辆撞死...
  • 工亡亲属抚恤金标准是什么
    • 2024-05-12 23:28:25
    • 提问者: 未知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2020.06.08·11432人看过 导读: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 工伤保险 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 关于职工因病死亡抚恤金的问题
    • 2024-05-12 10:41:26
    • 提问者: 未知
    是应该享受抚恤金待遇!和单位协商.律师建议:1、由于咨询者的陈述往往有断层,甚至是只说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淡化或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往往是想通过咨询证实自己...
  • 关于教团骑士的问题
    • 2024-05-12 12:12:32
    • 提问者: 未知
    骑士荣誉90%达成敏再高无限趋向99%全体护卫不可能100%2。...辅助任务型的 满魔 55敏 其他血(1比传教慢 2方便圣光闪耀的发挥 3)假设你15个技能拦 1圣光 2圣力 3七绝,4洁净,52...
  • 关于离婚抚养费的问题
    • 2024-05-12 04:09:50
    • 提问者: 未知
    我有个亲戚他老公外面有女人到现在已经快两年没有回家,小孩现在八岁结婚到现在从来没拿出过一分钱,现在想跟他离婚他不肯给抚养费改怎么办,如果**了也不给那**有没有什么措施的?
  • **烈士有哪些???
    • 2024-05-12 04:11:07
    • 提问者: 未知
    、批准为**烈士的条件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杀害...
  • 关于在建工程权属问题,咨询金融人士/法律相关人士
    • 2024-05-12 04:39:42
    • 提问者: 未知
    你说的不对也不清楚。因为房产开发中,地、房不可能分离的。不可能出现一方预售证、一方土地证的情况。你还是重新说下吧
  • 部队烈士抚恤金发放标准2020
    • 2024-05-12 10:04:32
    • 提问者: 未知
    参加统筹地区 工伤保险 ...烈士抚恤金实际上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人们在分配烈士抚恤金的时候,一般都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的,所以,可以分割烈士抚恤金的一般是烈士...
  • 抚恤金
    • 2024-05-12 18:00:46
    • 提问者: 未知
    如抚恤金50000元,拖欠1年,其银行利息应为多少应为多少?我也要提问 如与您情况不符,可立即咨询律师 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精选答案推荐 ...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