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实务与技巧138】金融企业通过销售免税金融产品进行营改增筹划
qzuser
2024-05-15 03: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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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通过销售免税金融产品进行营改增筹划筹划思路营改增之后,仍有很多金融产品享受免税或者其他税收优惠待遇,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免税金融产品进行纳税筹划。根据《** ****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农户**的利息收人,免征**。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农户**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人收入总额。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人收人总额。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是指单笔且根据《**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的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9年12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