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我帮朋友在信用社做了贷款担保人,借贷时间为3年,后来朋友跑了,想请问一下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西瓜精选 2024-05-17 21:52:54
最佳回答
一般这种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信用社在贷款到期之后这半年内有没有对你主张过权利,通俗地说就是有没有找到你并以适当的形式要求你承担还款责任?注意该条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