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e versus wade,罗诉案很长一段时间,在并没有的法律基础。1973年的“罗诉韦”的影响被美国人视作等同于第二次内战。1972年,得克萨斯州两个年轻的女权主义者萨拉·威丁顿和林达·科菲试图挑战当时的堕胎政策。她们选中了一名希望堕胎的21岁女子,化名为简·罗(janeroe),韦德(wade)则是当时达拉斯县的检察官。几经周折,1973年 1月22日,美国联邦高院最后以7比2的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这等于承认美国堕胎的合法化。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