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帮助

77. 2024-06-05 21: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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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侮辱学生将受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从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施行。相比于1991年我国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16条法律条款。 这些新增加和调整的内容对未成年人保护将有怎样的作用?市民、未成年人又是怎样看待修订后的保护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走访。同时,还邀请了有关专家和律师对部分增加、调整条款进行了解读。 中小学周边禁开歌厅网吧 【法律条款】第35条(调整)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第36条(调整)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件。 第37条(新增)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件。 【事例】2005年,本报曾报道《丽江11家校园内卖香烟祸害学生》,本报曾在昆明市中学进行了联动调查,结果发现校园内没有零售香烟的现象,但校园周边的小商店9成以上都不会向未成年人购买香烟说“不”。 【专家观点】昆明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何云波认为,“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以及“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件”,这些规定都是将以前各地已经存有的相关规定更加明确。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认为,新增加的内容使得法律条款更加完善,同时也使这部保护法更加人性化。也有律师认为,第36条是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叫停校园周边的网吧。 老师侮辱学生将受处 【法律条款】第20条(新增)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同时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事例】据反映,目前中小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有作业时间长、假日大面积补课、书包重、睡眠不足。今年云南省“**”期间,省政协教科文委员会的委员们在提案中呼吁,一定要把中小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减下来,把童年还给孩子,把充分发展的空间还给中小学生。 【专家观点】昆明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何云波认为,该条款虽然涉及到与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直接相关的学校和家长的职责,但从实际看,来自社会的压力同样也会让未成年人自我施压。所以,要给未成年人“减负”并非一部法可以解决的问题。法律规定,老师不能讲“**”、“你怎么这么笨啊?”这样的话,否则将可能受到处分。 突发事件应先救未成年人 【法律条款】第40条(新增)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事例】据《南方都市报》报道: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委和**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迎接****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演出过程中发生火灾,从而酿成325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死者中288人是学生,另外37名是老师、家长和工作人员。很多生还者事后回忆,大火刚燃起时,有人大声在喊:大家都坐下,不要动!**!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部门的正面答复,但却得到了大多数当事人的默认。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天参加活动并就坐前排离起火处最近的克市领导、教委领导几十人都成功逃生。 【专家观点】何云波认为,这一条款将社会公共道德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刘爱国认为这一条款规定了特定人的特有义务,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 未成年**利须尊重 【法律条款】第14条(新增)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事例】今年25岁的王艺芸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家人眼中的“乖乖女”。回想起自己的童年,王艺芸用“没有自我”来形容。王艺芸说,从小到大自己穿的衣服、使用的文具、报考什么学校……都是父母一手操办的。在其他同学眼中,她是幸福的,而现在回头想想,自己却是不幸的。 【专家观点】何云波认为,该条款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平等主体地位,有利于改变传统家庭教育观念中父母将孩子看作自己“附属物”的情况,让家长将未成年人当作平等主体对待。 青少年宫不应收费 【法律条款】第30条(调整)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第31条(新增)规定,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事例】为庆祝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5月19日至27日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内举办了“六一”大型主题系列公益活动,整个系列活动覆盖昆明全市各中小学校。近万名昆明市部分中小学的学生和家长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免费参与游园、素质拓展训练、广场音乐会等活动。 【专家观点】**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浦林法认为,这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是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是国际社会保护儿童先进理念在国内法中的体现。说错一句话10岁男童双腿失能 未成年**益遇挑战 10岁的阿志怎么也没有想到,只因与同龄小朋友说了几句“错话”,就招来两名孩子家长三人的**斥骂,并被强行当街罚跪长达两个多小时。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悲惨结局是自己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站起来。 全家的希望之星黯淡了 丰台区王佐乡贺照云村,一个比较偏僻的村庄。在一个连门都没有、只有一间瓦房、屋内只有一张床的农家,记者见到了男孩阿志,只穿了一个短裤的他蜷缩在露出海绵缺少弹簧的一个沙发里,靠在沙发沿上的是帮他行走的短木棍,怯怯的目光流露出的是内心的自卑,双脚也是冰凉的。可是去年10月1日前,老师、邻居都说阿志还是个调皮,甚至有点淘气健康的小男孩。 耳聋的母亲周淑敏木然地坐着,眼睛是空洞的,记者的到来似乎也没有引起她多大的兴趣。今年期末考试两科总共得了20多分的姐姐,因为家里来了客人,显得有点高兴。爸爸梁和愁苦地坐在陈旧的床沿边,脸上刺目的疤痕显然是刚痊愈不久。梁和既害怕又愤怒地说:“在7月30日,已经夜里12点多了,孩子们也都睡了。可是喝醉了酒的杨宾(打阿志的家长之一)从没有门的前门进来打伤了孩子,也不给钱治疗和赔偿。”阿志被打后,全靠姑姑梁淑兰前后奔波。 阿志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特殊的,甚至有点残缺的家庭里。 阿志去年被打伤后,休学了4个月,后来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继续上学。阿志的老师告诉记者:“这孩子原来挺调皮的,甚至有点淘气,自那件事后,孩子整个全变蔫了,一点都不爱说话了。现在孩子必须扶着东西才能走路,连上厕所也要同学搀着。”为此学校特别允许阿志免修体育课。 在记者采访的两三个小时里,父亲梁和和阿志的两个姑姑一直在号啕大哭。母亲一会儿笑一会儿喃喃自语:“怎么办呀?怎么办呀?” 一句粗话引来血淋淋的惩罚 阿志的噩梦是从去年10月1日开始的。那天,阿志到亲戚家去玩,在街上碰到了两个小朋友正在玩“过家家”,就说了“结婚”、“亲嘴”之类的话,并随口说了一句粗话。没想到这些话却被小朋友告诉了家长。10月2日中午,一位女孩的叔叔杨宾闯入梁家。父亲梁和说:“他(杨宾)一进门,二话不说,拿起一个水杯就扔向孩子,但没打着。随后把孩子从炕上扯下来,我上去问为什么,他也不说,把孩子拎到外面,就让他在院子里跪着,之后又把他拎到街上跪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街坊给记者描述道,当时的家长有三人,扮“新郎”孩子的父亲何大成、另外是扮“新娘”孩子的母亲王金玲和叔叔杨宾。女的在旁边指指点点,当街谩骂。一个男的一边坐在椅子上喝啤酒,一边踢跪在地上的孩子,“两腿跪在水泥地面上,两手还要伸到背后,如鸟张开翅膀的样子挺着。”后来干脆就用椅子砸孩子的腿。这样折磨孩子长达两个多小时,小孩的腿跟部都流血了。有一个家长让孩子跪下的时候,问孩子干吗了。并说“孩子不说就要**孩子,并要把他活埋了”。在一个男的打孩子耳光的时候,另一个男的还拿砖头要砸孩子,结果被孩子他妈死活给拦住了。孩子也没穿鞋,早就给吓哭了。听说孩子说了什么脏话,看那样子,似乎要“废”了那孩子。 双腿失能心理障碍还是生理损伤? 在残忍的**、谩骂下,健康、调皮的阿志蔫了,到现在再也没有站起来,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记者从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丰台区副区长上呈的《关于妥善处理王佐乡小学生阿志被当街**一事的请示》中看到:云岗**当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于今年3月陪阿志做了4次伤检(丰台**分局2次,市**局1次,市高级人民**1次),鉴定结果均为轻微伤。 轻微伤能否就能让一个人站不起来呢?记者咨询了有关医生,答复是这样的:如果没有严重的肌肉损伤和有关的神经损伤,轻微伤就像一个人被打了一拳的那种感觉。也就是说阿志所受的伤害不可能是轻微伤。北医三院大夫建议给阿志做深入细致的检查,包括是否导致肌肉组织内部损伤、神经系统是否受到损伤等,但是昂贵的经费让阿志的姑姑望而却步了。 除了生理可以让一个人站不起来外,心理原因是否也会导致一个人站不起来呢?北京慧源心理咨询与研究中心主任肖峰解释说,严重的心理摧残后也能导致阿志站不起来,这叫癔症性瘫痪,不能站立,不能行走。 律师也建议姑姑带着阿志去做精神心理诊断,而且已经联系好了免费出诊的心理专家,但是却被姑姑拒绝了,姑姑的理由是没有钱了,对于这么一个家庭要想拿出几百块钱确实是困难的。另外姑姑还有深层次的担忧:阿志母亲的精神平时就不正常,如果阿志站不起来的原因是精神心理障碍,在农村就等于给阿志的一辈子判了死刑,如果是精神心理障碍,阿志是否还能索赔,哪怕只是治疗费用。这些让姑姑无法不担忧,因为阿志的家太特殊了。 导致阿志站不起来的病因是什么,目前还没有一个结论。 当街被殴众人何以视若无睹 两位目睹了阿志被残忍斥骂**全过程的男孩说,当时从人群后面看,至少有七八十人在围观,其中也不乏许多成年人。在两个多小时里,难道就没有人出面劝阻吗?一位70多岁的大妈说,当时孩子被打,十分心痛,出面讲情,打人的家长根本不听。直到后来一个做保险业务的村民报了警。 为什么围观者众,劝阻者少呢?村民是有担忧的。保安人员都劝阻不了,**来了,打人者还仍然打骂不已。这样的人谁敢惹? **参与后,据知情人士透露,从去年10月到今年2月,几乎天天有人到阿志家走动。有帮说和的,也有人威胁的。说和的说“3000元解决问题”。在今年1月,阿志家惟一一间房的玻璃还被不明身份的人砸碎了。 未成年**益何以迟迟不落实 伤害已经达10个多月了,但是打人者却只被拘留了15天,律师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阿志被**一事还没有被立案。为什么? 记者在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丰台区副区长上呈的《关于妥善处理王佐乡小学生阿志被当街**一事的请示》中看到这样一段文字:“有关材料也已上交给丰台区**局预审处。今年3月丰台**局对杨宾作出拘留15天的处理决定(报上说是10天)。但据有关人士讲(记者略去该人士单位及姓名),打人者实际只被拘了1天,罚款3000元(未查实)。” **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琳琳告诉记者:从形式上看,被告一连谩骂**几个小时,至少已经构成侮辱罪,但是这样拘留期限仅在3天以下。“只要对阿志的鉴定是轻伤就可以判被告犯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因此阿志将来真的无法站起来,从而丧失劳动能力的话,而且手段如此残忍,是有可能判被告死刑的。但依目前法医鉴定的‘轻微伤’,根本追究不了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她还说,从症状上看阿志的病症与伤口肉毒症特别相似。记者看到关于伤口肉毒症的有关描述是:伤口感染后好长时间不能愈合。造成的后果是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可评定为重伤。 不管是杨宾还是王金玲、何大成都如常人般生活着,但是10岁的阿志却已经无法如常人般生活,他已经10个多月无法独立行走了,在此期间只进行了外伤治疗,阿志至今都无法行走,没有人过问并为此负责。将来他能不能站起来?如果站不起来是生理致残还是精神心理障碍,他没有再做深入鉴定。一个花季少年眼看就要凋零了。更让记者惊奇的是,到目前为止,阿志被**一事还没有被立案。律师解释说,由于没有医院做出明确鉴定最终阿志是否已经致残,所以无法立案。 发生阿志这样的事情后,丰台区委非常重视。记者同样看到了丰台区人民**办公室公文批办单。领导批示的内容如下:“同意未委会办公室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请**分局查报此案发生五个月后才做出处理决定(拘留15天),实际只拘留了一天的原因。注意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各类案件要依法从快从严处理,有效保护未成年**益。” 困惑一:未成年**益保护遭遇基金尴尬 阿志一家四口人的全部生活来源是种植的一亩多地。父亲原来跟车,发生这样的事后车也不让跟了。一天打零工挣来的20元钱也不是按月付给。给阿志做彻底检查和治疗成了全家人的奢望。记者从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阿志这样的例子并不是个别的,他们每年都要面对许多诸如阿志这样的贫困家庭,因为经济问题无法做鉴定就无法立案的未成年群体。 面对阿志到目前为止还无法立案,即便通过法律形式也无法给他讨个说法,青少年法律与援助中心的律师们真是一脸的无奈。一直参与此案调查的律师张强和张雪梅说,我们只能给阿志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他检查所需要的费用我们也无法帮他解决。佟丽华主任认为,**应该为未成年**益保护设立一个基金。 但是基金谁来出?有人提议,**行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危害。**行业应该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设立未成年**益保护基金,这也许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进行补偿的最好方法。还说这不仅可以很好地维护未成年**益,而且还可以树立**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困惑二:10岁学童当街被殴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需要再加强 其实阿志被**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琳琳说,假如成年人来找他的时候他逃跑走,暂时躲避锋芒;假如他及时寻求家长和其他成年亲戚的保护和当地**的保护;假如他能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等,这些都有可能帮助阿志躲避这场灾难。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说,未成年人只要已走出家门,走出父母的呵护,生活在集体中了,他的自我保护知识是否也应该有人教给他,这将对减少青少年受到不必要的伤害起到一定作用。 困惑三:道德文明教育还要不要 对于阿志来说,仅仅因为说错了一句话,就招来了杀身横祸。假如阿志是一个具有良好道德品质修养的人,假如阿志说出的是文明用语,也许阿志永远还是这个特殊家庭的希望。但是,调皮的他也许是开玩笑也许是无意地说了一句脏话,给他的报应却是当街的**斥骂,并因此而有可能致残的肢体。心灵之痛和肉体之痛同时煎熬着只有10岁的小阿志。 有关专家指出,缺乏良好的自我修养已经是造成青少年心理问题的重要原因。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崇德说,平时注意培养孩子乐观、敬业的性格并努力帮助他们提高自身修养,是学校和家长都应重视起来的一项重要工作。 同时家长的身体力行对孩子的道德文化修养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整个社会的文明则对孩子的良好道德文明行为的形成提供了一个大环境。 孩子发生口角了,作为家长,应该本着教育的目的对孩子进行训导,而不应该是拳脚相加,这样只能导致孩子仇恨心理。现在孩子是弱势群体,成年人是强势群体,但是一旦孩子转化成强势群体,就会加倍报复成年人,有许多孩子成年了不抚养父母,与青少年时代孩子受到的体罚有很大的关系。 困惑四:群众法制意识的普及成了当务之急 阿志所在的南宫中心小学校长刘显洋对此十分痛心。他说,我们的许多农村家长,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比较淡薄,根本没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这根弦。阿志仅仅10岁,哪怕说的话有些出格,也毕竟是个孩子,并没有我们成人意识里的那种恶意的程度。对孩子的游戏进行成人化理解,并进行报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 在阿志被**这件事中,如果被**的家长有法制观念,不至于将阿志**站不起来。如果**法制观念强一些,就会有人站出来对这种残**为进行制止。在场的哪怕有一个人法制观念很强烈,阿志的悲剧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阿志的悲剧发生了。 困惑五:社区环境教育影响孩子一生 在阿志被几个成年人进行残忍**的时候,围观群众至少有七八十人,但是出来劝架的很少。如果街道或者村大队部平时就加强对村民的法制教育、文明教育,并且多组织一些适合于青少年的集体活动,尽管“过家家”仍然是一种古老的游戏,尽管10岁的小朋友还不懂事,但是却知道团结协作的重要性。 青少年从一出生就生活在社区里,社区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他们的一生,毕竟这是他们接触社会的第一步。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原来大规模出现在社区街道的红领巾活动基地、共青团活动基地纷纷被挪做他用。街道也只有需要志愿者的时候,才想起红领巾、共青团。家长程青告诉记者,寒暑假,孩子没有一个玩的地方,也没有一个玩的伙伴。孩子只有沉迷在游戏机中。如果社区能给他们提供活动场地,能把他们组织起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于孩子度过安全期,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是有利的,另外对于他们加强与街坊邻居的关系也是有好处的,这样就可以免除住在家对面都不认识的尴尬。 困惑六:家长急需加强风险教育 到目前为止,阿志被**一事之所以已经发生了长达将近10个月,但是无法在**立案的根本原因是阿志家无钱对阿志进行彻底详细地医学和心理检查并做出明确诊断。如果阿志家长给孩子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阿志检查的所需费用就不用发愁了。 记者在学校了解到,各学校都动员学生至少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各学校的保险金额并不一样,从30元多到200多元不等。但**有关教育部门并没有明文规定学生必须参加保险,学校也只是动员家长给孩子自愿上保险。 但是有了保险,是否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学校就平安无事了?事实并非如此。一位校长告诉记者,学生的保险根本就不够学生治疗用。另外,在主要由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市场,索赔难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学生家长唐丽娟告诉记者,作为家长,谁都知道保险的重要性,但保险公司在找我们买保险的时候热情有加,可等到理赔的时候却在想方设法阻挠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文中阿志为化名)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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