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ipo存量发行首次运用是在2010年的新股发行改革中吗?

爱哭的毛毛虫 2024-11-01 07: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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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我国首次存量发行是在1999年的国有股减持,当时经历三个阶段,即1999年试点国有股减持的单纯存量发行、2001年6月实施的新股及增发同时进行存量发行、2002年6月a股停止存量发行,但企业海外上市仍需要按10%的比例进行存量发行。每一次存量发行的启动都给市场带来较大的冲击。而ipo中正式开始实行应该是从2013年12月2日**发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开始。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原始股东都有资格提出转让,《规定》要求,拟转让者持有公司股权时间至少需满36个月。《规定》表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的行为(即老股转让),其转让老股的发行价格应当与新发行股票的价格相同。此外,《规定》还表示:公司发行新股同时,应当载明公司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公司相关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和上限,并明确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数量的调整机制。而股东公开发售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发售股东所有。《规定》中明确表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且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所以,ipo首次新股存量发行实施始于本次新股发行改革即2013年年底,2014年初。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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