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能否给企业再做会计

罗怼怼? 2024-05-27 16:40:51
最佳回答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党和**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对**工作人员和以**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本条例对具体如何界定**工作人员的范围,未做详细说明;但正确界定**工作人员的范围,对于我们的案件的定性与处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和**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对**工作人员的范围加以具体阐述。 一、**工作人员的法律界定1997年刑法典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工作人员论。根据这一规定,**工作人员包括两类:一是在**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另一是“以**工作人员论”的**工作人员,可称为准**工作人员。这样,在**工作人员问题上就出现了三个概念:**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工作人员。我们应当准确理解这几个概念的逻辑关系,即**工作人员是上位概念,而**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工作人员则是下位概念。二、关于“**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界定依据我国宪法第三章关于**机构的规定和1982年****会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的规定,我国的**机关就是指**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在上述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就是**机关工作人员。**权利机关,就是全国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就是**及其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所属的各种管理机构。**审判机关,就是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就是各级人民**。军事机关,就是对****力量实行管理的各级机构,如**军事委员会、四总部等。从我国的政体和国情看,****党的各级组织在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中发挥着领导作用,但从其性质上看,它毕竟是一个政党,而不是**机构,所以还是不把****党的各级组织视为**机关为宜。至于目前在我国存在的所谓名为总公司实为**行政部门的机构,更不应视为**机关。所以在****党的各级组织中以及在原为行政机关而现在为总公司的组织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如供电公司、**公司,显然应属于准**工作人员的范围,不应属于**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三、准**工作人员的范围界定所谓准**工作人员,是指现行刑法典中所规定“以**工作论”的人员。根据1997年刑法典第93条的规定,准**工作人员包括三种:第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二,**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第三,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所有的公司。包括由**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国有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完全属于**所有的,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服务活动的非公司化经济组织。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受**机关领导,所需经费由**划拨的非生产经营性部门或单位,如医院、科研机构、体育、新闻、广播、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由若干成员为了共同的目的而自愿设立的,经过**批准登记并由**划拨经费的各种社会组织,如各**党派,各级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性组织。相应地,社会团体则是不由**划拨经费,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如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处等。1、关于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国有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成立,财产完全属于**所有的公司。在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属于准**工作人员。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论国有资本是控股还是参股,在与集体企业、**企业、外国公司等其他经济组织形式共同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所有出资均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财产,各出资人都将丧失对其出资的控制权,而只按其持有股份的多少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股东权利。股东在公司中持有股份的多少或者出资数量的大小不能决定公司的性质和公司财产的性质。因此,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国有公司。对于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不能一律认定为**工作人员。只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才能以**工作人员论。这些人员无论是否经过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任命,只要是代表国有委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均属于**工作人员。除此之外的其他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则不属于**工作人员。这一点,已被《最高人民**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所肯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关于**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人员的认定。所谓委派,就是委任、派遣,即派人担任职务。其形式多种多样,如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不论被委派的人身份如何,无论该委派的人是否具有干部身份、是否是委派单位的原有职工、还是为了委派而从社会上临时招聘的人员,只要是接受**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代表**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到非**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行使管理权,都可以认定为**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工作人员论。3、关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特定条件下行使**管理职能。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1)****党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人民**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依法履行审判工作的人民陪审员、人民**的特邀检察员、监察部门的特邀监督员(5)协助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6)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中的工作人员(7)依法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四、关于“从事公务”的应有之义根据1997年刑法典第93条的规定,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准**工作人员,其共同的一个特征就是“从事公务”。基于此,“从事公务”应当是**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不论是国有单位的人员,还是接受国有单位的委派人员,只要其不是从事公务,那么就不能视为**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应当是指代表**对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组织、领导、监督等活动。它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具有管理性,即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的公共事务比较广泛,既可以是**事务,也可以社会事务和集体事务,其范围涉及**、经济、文化、军事、文体、卫生、科技以及同社会秩序有关的各种事务的管理。二是具有**代表性,即这种活动是代表**而进行的,它是一种**管理性质的行为,而不是代表某个个人、某个集体、团体的行为。换句话说,这种活动是**权力的一种体现或是**权力的派生权力的一种体现。与之相对立的“劳务”,不单是指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体力性活动,它是一个泛指,凡一切以劳力为主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社会服务性的活动,都叫劳务。它与公务的根本区别在于:这种活动不具有**权力性、职能性和管理性。从事劳务的人员不是**管理意义上讲的管理者,而是被管理者。如在**机关中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行使管理职权(如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监事、会计、出纳、购销人员等),应当属于从事公务,那些不具备职权内容的劳务活动、技术服务工作,如售货员、收银员、售票员、医生等所从事的工作,一般不认为是从事公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人事制度的变革也日趋深化,聘任制度已经广泛推行。一个人无论具有何种身份,只要他被聘任从事管理工作,他就是从事公务。另外,基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很多国有公司、企业已实行全员合同制,打破干部群众的身份界限,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因此,以干部身份作为认定**工作人员的标准在当前的现实经济生活中显然不合时宜。例如,国有企业的检验员、化验员等,所从事的都是管理工作,无论这些人何种身份,只要被聘任从事这项管理性工作,就应以**工作人员论,属于准**工作人员。    更多和会计相关的考试信息,欢迎登陆高顿财经官网 20210311
汇率兑换计算器

类似问答
  • 县级农业银行行长是否属于**工作人员?
    • 2024-05-27 13:59:57
    • 提问者: 未知
    县级农业银行行长属于**工作人员。县级农业银行行长相对应的是副处级干部。国有四大银行是**的直属单位,是副部级行政单位,总行的副行长如果是党组书记、常务副行长之类的,也享受副部级待遇,但一般为正厅级。**没有明确规定级别,但是一些银行的省级分行行长,也习惯了把自己当...
  • 国企人员能在新三板公司兼职会计人员吗?
    • 2024-05-27 02:43:59
    • 提问者: 未知
    不可以。相关(一)自然人党政机关1、公务员(禁止)《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根据《****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2条规定,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第2条规...
  • 会计人员要做好会计工作须具备哪些素质和技能
    • 2024-05-27 11:36:10
    • 提问者: 未知
    (一)**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三)相关知识。(三)加强继续教育,不断增加新知识。
  • 国企中的业务员是**工作人员吗
    • 2024-05-27 04:55:28
    • 提问者: 未知
    **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从事公务的人员就是指在公司中从事公务即具有一定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包括董事长、监事会成员、经理等高级主管人员和从事管理、技术、财务等工作的各类人员。国有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其财产属**所有,企业拥有的是经营管理权。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国企中担任一定职务,...
  • 农业银行的分理处主任是否属于**工作人员?
    • 2024-05-27 10:00:47
    • 提问者: 未知
    农行工作人员由于银行的企业化属于一般劳动者,正式任命的分理处主任也属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对的。但在法律上银行管理干部属于**工作人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做保险代理人
    • 2024-05-27 22:33:48
    • 提问者: 未知
    直接入职肯定不可以。保险代理人入职前,都要考取保险行业的资格认证,然后才能成为保险代理人。如果是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只要爱学习,通过了就能从事,通不过则不能从事。如果是大专以下学历,目前则不能从事保险代理人的工作。保险行业有很多中途转行过来的,各类人员都有。都要通过考试才能从事保险代理人的工作。
  •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属于**工作人员吗?
    • 2024-05-27 01:01:57
    • 提问者: 未知
    国有企业的员工要看是什么编制,视具体情定。  刑法第93条对**工作人员的规定是:“本法所称**工作人员,是指**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工作人员论。”  1、**机关工作人员。在**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
  • 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可以做出政纪处分吗
    • 2024-05-27 04:36:02
    • 提问者: 未知
    对国有企业职工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适用政纪处分,实践中有一些不同认识。前者原主要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于2008年1月15日被**明令废止,并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替代,使得针对国有企业职工的基本处分依据缺失,而现行有效的处分依据却散见于企业国有资产法、安全生产法、会计法以及《**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可推知企业中的**工作人员适用政纪处分,但对其他...
  • 企业会计或者会计相关从业人员一天的工作是怎样的?
    • 2024-05-27 00:20:26
    • 提问者: 未知
    1:泻药,刚好今天不想干活儿,而且前几天老板让我们记录月结工作流,我大概修改了一下来说说我忙的时候和.
  • 离职员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企业会不会给奖金
    • 2024-05-27 06:13:55
    • 提问者: 未知
    1公司,是追求效益的,你已经离职或是已经递交辞职报告,那么99.99%可能,是不会有年终奖的;因为公司,不会为一个离职的员工,多付出一分资金。因为在你身上的投资,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2要明白年终奖的意义,是为了来年很多人说年终奖,就是做了 一年了,对你工作的肯定,给你写奖金,这么想,就错了,其实年终奖,最重要的是为了第二年,你能尽快入职,尽快为公司创造价值,来能继续工作,所以老板,才会给你年终奖,如...
汇率兑换计算器

热门推荐
热门问答
最新问答
推荐问答
新手帮助
常见问题
房贷计算器-九子财经 | 备案号: 桂ICP备19010581号-1 商务联系 企鹅:2790-680461

特别声明:本网为公益网站,人人都可发布,所有内容为会员自行上传发布",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内容有该作者著作权或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清空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