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货交承运人(指定装运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 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运费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 (指定目的港) 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运保费付至一、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是船公司;而fca、cpt、cip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海洋、内河、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等,也适用多式联运,其承运人是船公司、铁路和公路部门和航空公司或海运船公司及多式联运经营人。二、货物运输区间不同。fob、cfr、cif等贸易术语只适用海运和内河运输,所以货物运输区间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属于“港**货”。而fca、cpt、cip贸易术语适用各种运输方式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区间是卖方内陆任何地点至买方内陆任何地点,扩大了运输区间,可以实行“门到门交货”。三、交货地点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fob、cfr、cif交货地点是装运港,将货物装到指定的船上。风险划分均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fca、cpt、cip的交货地点,需视不同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在卖方所在地点,也可以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运输或其他收货地点。风险划分是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时,即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四、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它是物权凭证,可以质押和背书转让。而在fca、cpt、cip条件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运输方式而定。除使用海运外,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或多式联运单据等都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和用以提货。五、装卸费用负担不同。fob、cfr和cif贸易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货物装船是一个连续作业,各港口的习惯做法又不尽相同,所以在使用程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由何方负担。而在fca、cpt和cip的条件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并使用程租船时,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对所支付的运费,或fca术语由买方支付的运费,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船费和在目的港的卸货费。这样,在fca合同中的装船费的负担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货费的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