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医保没有换市民卡可以享受医保吗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五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按以下规定结算: (一)住院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下简称住院起付标准)为:**及相应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600元,其他医疗机构400元。每次住院均设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75%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因患各类恶性肿瘤需进行多次住院放、化疗治疗的,按首次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计算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二)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 (三)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由住院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费,其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最高支付限额按年度(以出院日期为准)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通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解决。 (四)住院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由住院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的承担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 1、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的,退休前个人承担20%,退休后个人承担15%; 2、2万元以上至4万元的,退休前个人承担15%,退休后个人承担10%; 3、4万元以上至8万元的,退休前个人承担10%,退休后个人承担5%;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先由其个人帐户当年资金支付.....第四十条 .....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发生的购药费,其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为规定比例的100%。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