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李先生来信问:杨某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然后在网络、杂志上刊登大量关于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广告,宣传

L . Power 2024-05-21 1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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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告他非法宣传。外汇保证金交易是通过网络在海外进行交易,**不在国内,客户进行的事海外交易,不归国内管。这个**在它所属国是不是合法的才是问题。而国外是允许这种**存在的。借贷关系就是借贷,不是借贷就不合法。但签订了欠条,在法律上就是欠了钱,对方可以一口咬定就是欠了钱才签订了欠条的,那样就要举证了。客户签订的条约是和杨先生公司签订的话,那就可以告他,和海外的**公司签订的就只能告他非法宣传。没签的话,一样告。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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