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公益林会和承包人协商,但是**有相关划分原则。划为公益林后有一定补偿,补偿多少根据当地的规定,各地不一致。
依据《**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第四条,**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
2、尊重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自**,维护林权的稳定性,保证已确立承包关系的连续性。
扩展资料:
2000年左右我国首次提出的森林分类经营理论,根据这套理论,将**所有森林按照所处位置、所承担的功能以及所存在的价值不同,分别区划界定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1、公益林
定位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以满足**的生态需求、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森林,其主导功能是保护生态环境;
2、商品林
定位为以发挥经济效益为主,提供商品木材、林副产品为主的森林。
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自2002年始,在全国开展实施,其中区划的重点公益林为**公益林,此后各省也相继区划了一般公益林,即地方公益林,分别由**和地方承担相关补贴和管护费用。
我国森林只有两种性质,一为国有,一为集体。国有森林公益林补助由国有森林所在的单位领取,**补助标准为每亩5元;而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贴,未分配承包到户的森林由集体领取,分山到户的森林由各户领取,**补助标准从2002年的每亩5元,逐步提高,目前为每亩15元。
除**补贴外,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除补贴支付各省划定的地方公益林外,还对**划定的公益林实行配套补贴,但各地标准不一,有的省尚未配套。
参考资料:百科-公益林
参考资料:百科-商品林
参考资料:百科-**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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