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用**透支了几家银行,总算在十二万左右吧!他现在真的没能力还,已经有六个月没还了,他会不会

超, 2024-05-29 15: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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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因此,你朋友的行为有可能已经构成了犯罪,但如果确实属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还款,可能未必被认定为犯罪。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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