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110月23日入职于工业园区青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驻明基材料保安主管,于12年11月20日离职,期间青源公司未和我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按劳动法及园区有关规定交纳相关的社保,我应该怎样去维权?

A 张瑞 2024-06-04 2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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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晖律师 解答于:2012-11-30 10:53 要求未签合同的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在线咨询 王晖律师(服务地区:江苏-苏州...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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